### 一、通风设施的优化与管理
1. **安装高效通风系统**:
- 化学实验室应配备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实验区域内的空气流通。
- 对于可能产生有毒或刺激性气体的实验,应使用局部排风设备,如通风橱,确保有害气体及时排出。
2. **定期检查与维护**:
- 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检查通风橱的密封性和排风效率,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 二、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与使用
1. **分类储存**:
- 化学品应按照其性质、用途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储存。
- 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防爆柜或冰箱中。
2. **明确标识**:
- 每类化学品应设置专门的储存柜,并贴上明显的标识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储存条件等信息。
3. **安全使用**:
- 在使用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超量使用或混合使用。
- 实验人员应佩戴适合的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 三、实验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1. **定期维护**:
-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对于涉及高温、高压、高速旋转等操作的设备,应特别加强维护和检修工作。
2. **操作规程**:
- 实验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进行非标准操作。
### 四、实验操作的安全规范
1. **稀释与溶解**:
- 在稀释浓硫酸等强腐蚀性物质时,应使用玻璃棒不断搅拌,并注意观察温度变化。
- 溶解易发热物质时,应将其放置在耐热容器中,并使用冷水浴等方法进行冷却。
2. **试剂使用**:
- 取用液体试剂时,应使用吸管或滴定管等专用工具,避免直接倾倒。
- 对于有毒或有害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并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 五、应急响应与培训
1. **制定应急预案**:
- 实验室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响应程序,包括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2. **安全培训与教育**:
-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培训内容应包括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应急处理方法等方面。
### 六、其他安全措施
1. **保持实验室整洁**:
- 实验室应每天进行清洁,确保实验台、仪器表面无化学残留。
- 杂物应归类放置,避免堵塞通道或紧急出口。
2. **设置安全出口**:
- 实验室应设置两个或以上的安全出口,并确保出口通道畅通无阻。
- 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并定期检查出口门的开启状态。
综上所述,化学实验室的环境空气安全保障措施涉及通风设施、化学品储存与使用、实验设备维护与检修、实验操作安全规范、应急响应与培训以及其他安全措施等多个方面。这些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对于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 静电释放仪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在储存、搬运和使用过程中极易产生静电。如果人体所携带的静电未能及时释放,就有可能在与危险化学品接触时产生静电放电,从而引发火灾或爆炸。因此,在危险化学品仓库门口安装静电释放仪是非常必要的。
### 静电释放仪的安装要求
1. **位置选择**:静电释放仪应安装在仓库入口处,确保所有人员在进入仓库前都能接触到。同时,安装位置应便于人员操作和维护。
2. **高度确定**: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静电释放仪的安装高度应适中,便于人员触摸。
3. **设备检查**:在安装前,应对静电释放仪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功能正常。
4. **接地处理**:静电释放仪必须可靠接地,以确保静电能够顺利导入大地。
### 缺少静电释放仪的后果
如果危险化学品仓库门口没有安装静电释放仪,将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1. **安全隐患增加**:人员进入仓库时可能因携带静电而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2. **人员安全受威胁**: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将对人员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3. **财产损失**:火灾或爆炸将导致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受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应对措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仓库门口没有安装静电释放仪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安装**:尽快在仓库入口处安装符合要求的静电释放仪。
2. **加强培训**:对仓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静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检查**:定期对静电释放仪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的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仓库门口没有安装静电释放仪是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安装静电释放仪、加强培训、定期检查和完善制度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消除这一安全隐患,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行。
]]>### 一、校准前的准备
1. 确保报警器周围环境无可燃气体:在进行校准前,应确保报警器周围环境中无可燃气体,以避免干扰校准结果。如果环境中存在可燃气体,应先进行通风处理,直至环境中无可燃气体为止。
2. 选择合适的标准气体:原则上要采用经计量认证与被检测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气体。标准气体的选择应根据报警器的检测范围和特性来确定,以确保校准的准确性。
### 二、零点校准
1. 通电并启动稳定:将报警器通电并启动,等待其稳定后进行检查。
2. 通入零点气体:通入清洁空气或纯度不低于99.99%的氮气作为零点气体,通过流量控制器调节流量至500mL/min左右。对于吸入式报警器,需确保旁通流量计有气体放出;对于扩散式报警器,应使用标定罩。
3. 调整零点:待示值稳定后,按照报警器说明书中的步骤将示值调为零。
### 三、示值校准
1. 通入标准浓度气体:在零点校准完成后,继续通入说明书中规定的标准浓度气体物质。通过流量控制器调节流量至规定数值,并确保旁通流量计中有一定气体排出(针对吸入式报警器)。
2. 稳定示值并调整:待报警器示值稳定后,检查其与气体标准浓度的差值。如果差值超过允许范围,则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对示值进行调整。部分报警器的示值可能无法直接校准,而是需要通过调整系数的方法来进行校准。
### 四、标定注意事项
1. 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校准和标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准确性和安全性。
2. 遵循说明书:在进行校准和标定时,应严格遵循报警器的说明书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校准结果不准确。
3. 定期校准:根据国家标准《GB 15322.2—2003》的相关规定,气体检测仪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准(建议)。如果探头没有破损或质量异常,也可以每年校准一次。但为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议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定期校准。
4. 检定环境要求:检定过程中应确保环境通风良好,以避免可燃气体浓度过高导致检定结果不准确。同时,应注意控制检定流量,确保报警器在最佳灵敏度范围内工作。
### 五、校准后的检查
1. 功能检查:校准完成后,应对报警器的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正常报警并显示准确的数据。
2. 记录校准结果: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案,以便日后查阅和对比。
综上所述,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准确校准和标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通过专业的操作、严格遵循说明书以及定期的校准和检查,可以确保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有效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 一、新增危险废物类别
新版名录新增了多类危险废物,这些新增类别主要覆盖了新兴行业及特定工艺产生的废物,例如:
* **HW50废催化剂**:新增了石油炼制、化工合成等领域的26种废催化剂,如丙烯腈合成废催化剂等。
* **HW49其他废物**:明确了实验室危废、废弃电路板等特殊场景危废的归属。
* **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新增了丙烯腈生产91免费版黄色电影等高风险物质。
此外,新版名录还新增了4种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的锡冶炼废物。
### 二、豁免管理清单调整
新版名录对豁免管理清单进行了扩容和优化,具体变化包括:
* **新增豁免场景**:例如废铁质油桶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含油金属屑除油后作为冶炼原料等场景被新增为豁免管理对象。
* **优化现有条款**:对部分已有豁免条款进行了优化,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填埋成本。
同时,新版名录还根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结果和各地环境管理实践,删除了2条豁免规定,并新增了1条豁免规定,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进行了修改。
### 三、明确“点对点”定向利用机制
新版名录首次明确了“点对点”定向利用机制,允许企业将特定危废(如废酸、废碱)直接供给其他单位作为替代原料。这一机制的实施需要企业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简化跨区域审批流程。这一变化有助于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四、附表及附录调整
* **附表部分**:新版名录共计列入470种危险废物,相比旧版增加了3种。其中,整合了2种废物代码、拆分了1种废物代码。此外,还修改了个别危险废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险特性表述,并新增了6条注释。
* **附录部分**: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动态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
### 五、其他变化
除了上述主要变化外,新版名录还对危险废物的鉴别、归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例如,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要求,明确了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等。
综上所述,2025年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旧版相比在新增危险废物类别、豁免管理清单调整、明确“点对点”定向利用机制以及附表及附录调整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风险。
]]>### 一、基本信息
* **标准编号**:GB6944-2025
* **中文名称**: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 **英文名称**: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angerous goods
*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8日
* **实施日期**:2025年10月1日
* **替代标准**:GB6944-2012
### 二、标准内容
GB6944-202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规定了危险货物分类的一般要求、危险货物分类和危险货物品名编号。具体包括:
* **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和包装类别**:对危险货物进行细致的分类,以便更好地了解其危险性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危险货物分类要求**:明确了危险货物分类的具体方法和原则,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 **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根据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确定了其危险性的先后顺序,有助于在紧急情况下优先处理高危险性的货物。
* **样品的运输分类原则**:对样品的运输进行了分类指导,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 **危险货物编号和命名规则**:规定了危险货物的编号和命名方法,便于识别和管理。
### 三、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装卸、经销及相关活动,但不适用于水路散装运输的危险货物。
### 四、主要变化
与GB6944-2012相比,GB6944-2025主要进行了以下更改和补充:
* **提升了国际兼容性**: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的有关技术内容一致,提升了我国危险货物品名管理的国际兼容性。
* **明确了适用范围**:更改了适用范围,明确不适用于水路散装运输的危险货物。
* **细化了分类要求**:增加了危险货物分类要求、样品的运输分类要求和含有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物品的分类要求。
* **增加了特定内容**:增加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定》(JT/T 617-2018)一致的第3类闪点低于23℃的黏性易燃液体划入包装类别III的黏度和闪点计算表;增加第9类锂电池组危险性判定原则,明确锂电池类型包括哪几种联合国编号的危险货物。
### 五、意义与影响
GB6944-202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实施将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储存、装卸、经销及相关活动产生深远影响。它有助于提高危险货物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将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我国危险货物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GB6944-202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其实施将对我国危险货物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